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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强奸案的一点启示

  本律师曾接手一起未成年人康某强奸案,该案主要是因为康某本身是未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女朋友发生了性关系,按照现行法律,无论女方是否自愿,都以强奸罪处罚。在接受辩护后,本人深入了解到双方的一种关系是男女朋友关系,且本身康某也是未成年人,同时,也取得了女方的谅解,同公诉机关和法院进行积极沟通,法院最终判处了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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