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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律师: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鄂伦春自治旗律师: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一、协议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协议离婚又称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称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鄂伦春自治旗律师——王立众为您介绍以下问题:《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是自愿的,并妥善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应当出具离婚证明。

  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有书面离婚协议,并就下列事项达成协议:1、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2;、适当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适当处理”是指离婚双方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达成协议。其中,适当处理子女问题,包括未成年子女在哪里承担监护责任、子女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承担、子女姓氏是否变更等。财产问题包括合理分割和处理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分担、住房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

  协议离婚需要提交的材料:1、户口簿、身份证;2.、我的结婚证;3、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此外,在没有面对面摄像头的民政部门,还需要提交两英寸的照片,户口簿上需要有已婚状态的字样。

  协议离婚的时间长短主要取决于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的时间,从几分钟到几分钟不等。如果速度慢,就没有期限。北京离婚律师网离婚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在朝阳区办理离婚手续的最快时间约为一小时。

  二、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1)国内离婚案件

  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此外,在适用简易程序的前提下,双方同意离婚,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诉前调解程序解除婚姻关系。就北京而言,丰台区人民法院的调解程序相对成功,可以在同一天出具《民事调解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具体的备案标准和调解程序以法院的有关规定为准。北京其他地区的法院有不同的标准,但诉前调解程序通常是通过简单的程序进行的。鄂伦春自治旗律师

  简易程序规定如下: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法院可以通过简易程序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离婚案件。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其派出的法院可以立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法院可以以简单的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如通过电话通知当事人领取起诉书、开庭日期等。

  普通程序审理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具体程序为: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拒绝受理;原告不服裁定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复印件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复印件发送给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或者口头通知。合议庭成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时间、地点。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前不得结婚

  (2)涉外离婚案件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涉外离婚纠纷案件的审理限制没有明确规定。简易程序适用于国内离婚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适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法律对涉外离婚案件的期限没有明确规定。此外,离婚案件在送达期间与中国不同。向外国一方提交诉讼文件的主要方式如下:

  (一)按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四)送达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

  (五)送达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和业务代理人;

  (六)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允许邮寄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六个月内,送达回执未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确定已送达的,视为送达期满之日;采用公告方式送达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四编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送达的,视为送达。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无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鄂伦春自治旗律师被上诉人收到上诉书复印件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书。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或者答辩,申请延期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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